1、车辆使用过程中,承租方坐在车上需要同一批次客人,如混批、换批用车,供车方有权拒载或加收费用。
2、承租方不得私自在车辆,外观以及内部进行装设,如有需要帖挂横幅或者广告字体的,需提前联系当地负责人。
3、承租方人数,不允许超过车辆所荷载人数,如有意外以及罚款,一切后果自行承担。
4、在使用过程中,承租方线路更改,需提前与负责人联系,如超出经营范围内,供车方有权拒载。
5、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,供车方可根据天气、行程和交通等实际情况并征得客人同意后临时调整景点的游览顺序。
6、因交通、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时间延误、旅游线路变更、行程或景点变更取消等,供车方不予负责,敬请理解。
7、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以及黄金周或暑假期间等,如因道路堵塞而使行程的实际结束时间比常规时间晚,以及因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延迟了返回时间,供车方不予负责
8、因天候不佳而造成某些景点无法达到最佳观赏状态时,我公司不接受以此为由取消行程或要求退费,敬请见谅。
9、因旅客个人原因而中途中止或放弃旅游行程,供车方不予退款。
10、 如因变更行程造成的超时费、超公里费或额外成本需由您现场支付。